| 索 引 号 | KZ008-2019-000015 | 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 |
| 名 称 | 关于落实自治区降低社会保费率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成文日期 | 2019-04-28 18:00 | 发布日期 | 2019-04-29 19:27 |
| 文 号 | 克人社发〔2019〕58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 发文单位 | 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机构 | 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克州社会保险管理局、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是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举措。按照自治区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降低社会保费率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9〕54号)文件,已经克州人民政府印发给你们,于2019年5月1日起遵照执行,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降费政策
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要求各级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履职尽责,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自治区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不折不扣,遵照执行,缴费基数统一为自治区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以全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费基数上下限。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在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
制定专项宣传计划,把宣传工作贯穿于工作的始终,创新宣传手段,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深入厂矿企业,开展常态化、全方位、多层次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降费政策,有效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三、加强部门协调,推动数据共享
同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增进共识,形成合力,积极参与并推动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促进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全面提升,为克州减税降费工作夯实基础。
四、加强督促检查,抓好工作落实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克州人社局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工作根据工作进度适时开展督促检查,并予以通报。各县(市)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按照进度要求做好各项工作,确保降低社会保费率工作顺利推进。
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