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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和失效一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2020/09/24 城事通编辑部 3.4k 阅读 396 点赞 查看原文

关于废止和失效一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索  引  号 KZ001-2020-000269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关于废止和失效一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0-09-23 00:00 发布日期 2020-09-25 10:51
文        号 克政发〔2020〕32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单位 克州人民政府 发布机构 克州人民政府

各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州直各单位:

为准确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20﹞17号)要求,自治州人民政府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对《关于印发<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等1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对《关于印发<克州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等2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失效。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予以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附件:1.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共13件).doc

   2.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共2件).doc


2020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关于废止和失效一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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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