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孜勒苏市
政策政策文件

关于落实消防救援人员优待政策的通知

2019/01/11 城事通编辑部 6.0k 阅读 248 点赞 查看原文
索  引  号 KZ044-2019-000010 主题分类 优抚安置
名        称 关于落实消防救援人员优待政策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9-01-10 00:00 发布日期 2019-01-12 12:48
文        号 克政办函〔2019〕1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单位 克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机构 克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州直各单位:

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精神,落实国家消防救援人员优待政策,进一步激发广大消防指战员干事创业的热情,增强许党报国、献身使命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消防救援人员(含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在家属随调落户、子女入学、交通出行、住房医疗、家属就业、保险保障等方面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

二、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卫生计生、交通运输、旅游、银监、行政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要督促优待政策落实到位,积极推动客运站、医院、银行、景点等单位在公共服务窗口设置“消防救援人员优先”字样的标识,按照相关政策,优先办理各项业务,并抓好落实工作。

三、消防救援人员凭有效证件继续享受国家和社会给予的优待。

                               2019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