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以下简称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自治州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对政策进行如下解读。
一、《方案》的出台背景
随着我国消费结构不断升级和资源环境承载力趋紧,粮食产需仍将维持紧平衡态势;同时,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粮食等大宗农产品贸易链、供应链受到冲击,国际农产品市场供给不确定性增加。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强调必须坚持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以稳定国内粮食生产来应对国际形势变化带来的不确定性,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重点,以保障重要食用农产品有效供给为目标,切实加强区域耕地用途管控,加快推进以粮食为主的种植结构调整,彻底扭转耕地“非粮化”倾向,全力夯实粮食安全基础。
二、《方案》的政策依据
制定《方案》的主要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21〕9号)。
三、《方案》的研判过程
2021年3月,自治州农业农村局启动《方案》起草工作,书面分别征求了自治州财政局、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统计局、水利局、克孜勒苏银保监分局以及各县(市)人民政府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的《方案》经报请自治州人民政府同意后印发各县(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四、《方案》的主要内容
主要有五方面内容:总体要求、工作目标、重点任务、政策支持和组织保障。
总体要求方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采取有力举措防止耕地“非粮化”,确保粮食种植面积不减少、产量不下降、产能有提升、安全有保障。
工作目标方面。“十四五”期间,防止耕地“非粮化”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全州粮食播种面积保持在70万亩以上,粮食生产能力保持在31.2万吨以上。粮食生产功能区种粮属性得到很好保持,粮食自给率保持应有水平。
重点任务方面。一是严格耕地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国土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从严控制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种植粮食耕地,完善耕地占补平衡责任落实机制;二是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把粮食生产功能区落实到地块经营权人,引导鼓励各县(市)创建粮食高产片区。组织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情况“回头看”,将粮食生产功能区地块的农业基础设施管护责任落实到经营主体,督促和指导经营主体加大设施管护力度。严格保持粮食生产功能区种粮属性,不得擅自调整粮食生产功能区;三是开展耕地“非粮化”排查整改。对全州耕地“非粮化”存量问题进行全面摸底,从实际出发,分类稳妥处置,不搞“一刀切”。明确耕地利用优先顺序,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四是完善土地流转管理制度。加强工商资本流转土地资格审查和项目审查,严格准入门槛,流入方(包括联合经营主体)流转合计面积500亩以上由县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审查,500亩以下由乡级人民政府审查,将种植粮食作物纳入土地流转资格审查范围;五是落实粮食面积和产量任务。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3+1”工作部署,适度调整种植业结构,坚持“粮食面积不降,产量不减”的原则,推动粮食生产能力稳步提升。将粮食种植面积、产量目标分解到县(市)、乡(镇)、村,落实到具体田块,确保完成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六是优化粮食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稳粮增收为农业产业发展核心,统筹粮食安全和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以增加粮食为主的种植业结构调整,从严保护粮食生产功能区,调减粮食生产功能区林粮间作比例,加快区域化整体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七是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加快推进自治州高标准农田建设,把高效节水灌溉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重要内容,积极推动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八是积极落实“藏粮于技”。积极推动高标准农田、节水灌溉、科技推广等项目重点向产粮区倾斜,大力推进优质小麦生产基地建设。全面推开耕地质量保护与质量提升行动和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强化科技服务指导,注重良种良法配套,加大资金投入和技术支撑,遴选出一批主推技术。
政策扶持方面。一是加强财政投入保障;二是优先保障粮食生产用水;三是建立粮食生产多元化投入机制;四是完善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使用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强化日常监测;三是规范调度运行;四是注重目标考核。
克州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