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孜勒苏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调整阿图什市农村饮用水价格的通知

2025/04/04 城事通编辑部 1.1w 阅读 500 点赞 查看原文
关于调整阿图什市农村饮用水价格的通知

阿政规〔2025〕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发改委、水利局、税务局、财政局、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关于推进自治区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新政办发〔2012〕129号)等文件规定,在依法依规开展成本监审、价格听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基础上,经阿图什市十届人民政府第五十八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调整阿图什市农村饮用水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供水价格

按照现行水价分类,供水价格做如下调整:

1.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为1.81元/立方米;

2.非居民用水价格调整为1.84元/立方米;

3.特种行业用水价格调整为5.25元/立方米。

二、工作要求

一是供水单位要严格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各类供水价格,不得擅自变更价格;在征收水费时,要开具专用票据并注明收费项目,同时在票据中单列用户承担的水资源费(水资源税)。

二是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农村饮用水价格政策解读宣传工作,努力化解新价格执行中的各类矛盾,确保农村饮用水价格调整顺利实施。三是水利部门要督促指导供水单位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张榜公布,严格执行农村饮用水价格调整政策;市场监管部门要对农村饮用水价格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水价制度执行到位。

三、执行范围及执行时间

(一)执行范围。城市供水管网覆盖的范围以外的农村供水工程(不含农村村民自建、自管的自来水供水工程)。

(二)执行时间。2025年5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为5年。由阿图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由阿图什市水利局协助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执行。《关于调整阿图什市农村供水水价的批复》(阿发改字〔2020〕47号)文件同时废止,如遇上级政策调整,从其规定。

附件:

阿图什市农村饮用水价格表

阿图什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责任编辑:吴敏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