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KZ044-2019-000024 | 主题分类 | 机关事务 |
| 名 称 | 关于印发《自治州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 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 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成文日期 | 2018-11-25 00:00 | 发布日期 | 2018-11-26 16:02 |
| 文 号 | 克政办发〔2018〕63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 发文单位 | 克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 克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各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州直各单位:
《自治州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自治州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
“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分工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8〕111号)要求,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构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体系,推进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一网)、线下“只进一扇门”(一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一次)。切实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实效,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网络化、智慧化水平,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围绕总目标。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建立数据推送核查机制,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打造基层“一站式”综合便民服务平台,进一步释放改革成效和稳定红利,促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2. 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影响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聚焦需
要反复跑、窗口排长队的事项和“进多站,跑多网”等问题,进一步深入“互联网+政务服务”,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
3. 坚持协同共享。加快整合分散隔离的政务信息系统,打破数据壁垒和“信息孤岛”。坚持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不断提升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共享能力,推动政务服务数据开放共享,深入推进网络通、数据通、业务通。
4. 坚持优化流程。充分利用互联网思维和信息化发展成果,简化审批环节、梳理事项内容、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不断提升用户体验,推动政务服务更加便利高效,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
5. 坚持安全可控。树立网络安全底线思维,健全管理制度,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网络安全规划、安全建设、安全监测和安全态势感知分析,健全安全通报机制,加强综合防范,积极运营自主可控技术,推动安全与应用协调发展,确保政务网络和数据信息安全。
(三)主要目标
到2018年底,在“一网通办”方面,州、县(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50%;在“只进一扇门”方面,州、县(市)级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实体政务大厅比例不低于70%,5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在“最多跑一次”方面,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30%以上,州、县(市)级3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到2019年底,在“一网通办”方面,州、县(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在“只进一扇门”方面,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实体政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在“最多跑一次”方面,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州、县(市)级10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二、责任分解
(一)以整合促便捷,推进线上“一网通办”
1. 依托自治区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1)依托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为州、县(市)网上政务服务提供全流程一体化在线服务。(州政府办公室牵头,州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实施,2019年6月底前完成与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对接)
(2)整合州、县(市)分散的政务服务资源和网上服务入口,加快推动政府部门业务信息系统接入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州政府办公室牵头,州发改委、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实施,各县<市>、各部门配合,2019年6月底前完成)
(3)依托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为州、县(市)行政服务中心、各进驻部门网上审批提供公共入口、公共通道和公共支撑,推进州、县服务大厅(平台)接入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提升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业务协同应用的能力,实现“一网通办”,让企业和群众网上办事“一次认证、全区漫游”。(州政府办公室牵头,州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实施,各县<市>、各部门配合,2019年6月底前完成)
(4)积极对接自治区,将自治州现有平台相关数据与自治区整合。共同推动政务服务整合一体化、规范化建设。(州政府办公室牵头,州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实施,各县<市>、各部门配合,2019年6月底前完成)
2. 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1)依托自治区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加快网上审批推广应用,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比例,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密等外,进驻大厅审批和服务事项原则上均应纳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理。组织相关部门制定出台网上办事管理办法,并按照相关标准规范组织实施。到2018年底,自治州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50%,各县(市)政务服务网上可办率不低于40%;到2019年底,自治州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各县(市)政务服务网上可办率不低于60%。(州审改办<党委编办>牵头,州法制办配合、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实施)
(2)根据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有关要求,推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各部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和互联互通,实现政务服务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州审改办<党委编办>牵头,州法制办配合,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实施,2019年6月底前完成)
(3)拓展网上办事广度和深度,延长网上办事链条,实现从网上咨询、网上申报到网上预审、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州政府办公室牵头,州发改委、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实施,各县<市>、各部门配合,2019年6月底前完成)
3. 拓展政务服务移动应用。
(1)推动政务服务向“两微一端”等延伸拓展,结合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和规范政务服务移动应用建设管理,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提供移动端服务,为群众提供多样性、多渠道、便利化服务。(州政府办公室牵头,州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实施,各县<市>、各部门配合,2019年6月底前完成)
(2)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州政府办公室牵头,州党委网信办、州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实施,各县<市>、各部门配合,2019年6月底前完成)
(二)以集成提效能,推进线下“只进一扇门”
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以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为目标,大力推行政务服务集中办理,实现“多门”变“一门”,按照《自治州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克政办发〔2018〕15号)要求,整合好政务服务大厅办公场所、办事窗口设置和政务服务人员培训,促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集成融合,不断提升政府服务效能。
1. 推动实体大厅“多门”变“一门”
出台政务服务大厅管理办法,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完善州、县(市)、乡镇、村综合性政务大厅集中服务模式,将垂直管理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综合性政务大厅集中办理,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实现企业和群众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只进一扇门”。除因安全、场地等特殊原因外,原则上不再保留各级政府部门单独设立的服务大厅,暂不能进驻政务大厅的政务服务事项,相关责任部门在报经本级政府同意批准后,报自治州行政服务中心备案。到2018年底,州、县(市)级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大厅比例不低于70%,5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2019年底前,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服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州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实施)
2. 推动线上线下集成融合
依托自治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服务大厅行政审批事项网上申报系统,增加网上预约排队功能,实时汇入网上申报、排队预约、现场排队叫号、服务评价、事项受理、审批(审查)结果和审批证照等信息,实现线上线下功能互补、无缝衔接、全过程留痕,为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下“只进一扇门”提供有力支撑。(州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各县<市>、各部门配合,2019年6月底前完成)
(三)以创新促精简,让企业和群众“最多跑一次”
1. 大力推进减材料、减环节
(1)组织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单位,整合涉及多部门事项的共性材料,推广多业务申请表信息复用,通过“一表申请”将企业和个人基本信息材料一次收齐、后续反复使用,减少重复填写和重复提交。(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州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实施,各县<市>、各部门配合,2019年6月底前完成)
(2)梳理必须到现场办理事项“最多跑一次”目录,充分依托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率先在企业投资项目、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动产登记等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和办理量大的高频事项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实行分步推进、分批实施。通过优化办事系统、简化办事材料、精简办事环节,让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2018年底,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30%以上,3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到2019年底,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10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州审改办(党委编办)、法制办、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实施,各县<市>、各部门配合)
2. 推进“最多跑一次”向基层延伸
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服务站点建设,推动基于互联网、自助终端、移动终端的政务服务入口全面向基层延伸,积极与自治区对接,探索依托便民警务站打造基层“一站式”综合便民服务平台。(州政府办公室牵头,州公安局、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实施,各县<市>、各部门配合,2019年6月底前完成)
(四)以共享筑根基,让“数据多跑路”
1. 建立完善全州数据共享交换体系
(1)以自治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为依托,加快构建全州统一、多级互联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使各部门政务审批服务信息系统通过自治区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初步实现共享。(州政府办公室牵头,州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实施,各县<市>、各部门配合,2019年6月底前完成)
(2)按照“统一受理、平台授权”的原则,建立数据共享授权机制。对于无条件共享且服务接口不需要管控参数的数据,由平台直接提供;有条件共享,或者无条件共享但服务接口需要管控参数的数据,由平台推送给部门受理。(州政府办公室牵头,州发改委、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实施,各县<市>、各部门配合,2019年6月底前完成)
(3)建立限期反馈机制,对于数据需求申请,平台管理部门应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规范性审查,并通过平台回复受理意见,不予受理的应回复原因;由平台直接提供的数据,应于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由部门受理的数据,数据提供部门应在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州政府办公室牵头,州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实施,各县<市>、各部门配合,2019年6月底前完成)
2. 加快完善政务数据资源体系
(1)遵循“一数一源、多源校核、动态更新”原则,构建并完善政务数据资源体系,建立并完善数据资源目录,动态更新政务数据资源,不断提升数据质量,扩大共享覆盖面,提高服务可用性。(州政府办公室牵头,州发改委、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实施,各县<市>、各部门配合,2019年6月底前完成)
(2)建立完善数据共享责任清单机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共享责任,出台政府部门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加强数据共享服务运行监测,全面清理并制止仅向特定企业、社会组织开放公共数据的行为。(州政府办公室牵头,州发改委、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实施,各县<市>、各部门配合,2019年6月底前完成)
(3)对各部门数据资源收费情况和外包托管情况进行摸底调研,推动各部门全面清理本部门有偿数据服务,通过自治区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实现数据的统一共享开放。形成第一批政府部门数据开放清单,各有关部门对照清单开放本部门数据资源。(州发改委牵头,各县<市>、各部门配合,州政府办公室督查督促,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4)依托自治区统一规范、互联互通、安全可控的数据开放网站,向社会开放数据。(州政府办公室牵头,州发改委、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实施,各县<市>、各部门配合,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3. 做好政务信息系统改造对接。
(1)加快改造自有的跨层级垂直业务信息系统,与自治区各级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数据互联互通。(州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县<市>、各部门负责实施,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2)项目审批部门和运维经费审批部门建立政务信息系统清单制度,加强清单式管理,进一步摸清州、县(市)现有政务信息系统的建设资金,运维经费等情况,加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投资审批和运维经费审批的跨部门协商,建立联动机制,对于未按要求进行改造对接的,不审批新项目,不拨付运维经费。原则上不再批准单个部门建设孤立信息系统。(州发改委牵头,州财政局、审改办(党委编办)、经信委、行政服务中心、各县<市>配合,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3)加强政务信息系统运维经费管理,设置专用项目支出,不允许其他项目支出用于政务信息系统运维支出。(州财政局牵头,州审计局配合、各县<市>、各部门负责实施,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4. 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信息“一网通享”。
(1)积极推进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共享。(州工商局牵头,各县<市>、各部门负责实施,2019年6月底前完成)
(2)依托“信用新疆”网站和新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供登记备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监督检查、质量抽检等信用信息查询和共享服务。(州政府办公室牵头,州发改委、工商局、质监局、行政服务中心、人民银行克州中心支行负责实施,各县<市>、各部门配合,2019年6月底前完成)
(3)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信息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整合市场监管相关数据资源,加强对市场环境的大数据监测分析和预测预警,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州政府办公室牵头、州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实施,2019年6月底前完成)
5. 加强数据共享安全保障
(1)研究政务信息资源分类分级制度,制定自治州行政服务中心数据安全管理办法,明确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使用、共享、开放等环节安全保障的措施、责任主体和具体要求。(州行政服务中心负责,2019年6月底前完成)
(2)提高自治州行政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平台的安全防护能力,制定安全保障方案,开展安全等级维护测评和备案工作。(州行政服务中心负责,2019年6月底前完成)
(3)自治区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后,组织相关单位开展自治州政务信息资源共享风险评估和安全审查工作,不断完善《克州行政服务中心网络应急预案》,细化数据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制度,强化应急预案管理,切实做好数据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州行政服务中心负责,2019年6月底前完成)
(五)加强协作,共同推进政务服务
1. 建立健全“一网通办”的标准规范
(1)配合自治区加快完成电子证照库、人口综合库、法人综合库、公共信用库等规范编制工作,加快电子证照应用推广和跨部门、跨区域互认共享。(州政府办公室牵头,州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局、质监局、发改委负责实施,各县<市>、各部门配合,2019年6月底前完成)
(2)建立健全政务信息资源数据采集、数据质量、目录分类管理、共享交换接口、共享交换服务、平台运行管理等方面的标准。(州质监局牵头,各部门配合,2019年6月底前完成)
2. 建立监督举报投诉机制
(1)依托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热线等,畅通互动渠道,方便群众咨询办事和投诉举报,接受群众监督。(各县<市>、各部门负责,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2)建立政务服务12345服务热线,统一受理企业和群众对未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办事不便利等突出问题的举报投诉,并及时开展核查处理。(州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各县<市>、各部门配合,2019年年底前完成)
3. 开展百项问题疏解和推广工作。
(1)开展百项问题疏解行动,重点聚焦企业和群众关注的身份证明、生育证明、商事服务、社保低保、就业创业、居住户籍等方面的堵点难点问题,组织进驻各窗口部门按照国家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难点问题的标准和要求,做好任务分解,逐项研究解决。(州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各县<市>、各部门配合,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2)开展百佳案例推广行动,深入分析总结先进经验,推动百佳案例先进经验复制落地。(州政府办公室牵头,州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实施,各县<市>、各部门配合,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10月,自治州政府办公室对“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推进政务服务改革进行部署,鼓励督促有条件的部门对标先进,迅速启动相关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11月,各县(市)、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贯彻落实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推进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根据前期工作集中公布第一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结合工作实际对清单进行动态管理。提前梳理本部门所有办事服务事项及完善相关数据,为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库建设提供保障。
(三)督查推进阶段。2018年12月,自治州政府办公室牵头开展专项督查,重点检查各部门工作部署安排和进展情况,查找并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督促责任落实,推动各部门工作取得实效。
(四)巩固提升阶段。2018年12月至2019年12月,各县(市),各部门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分批次全面公开“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结合事项清单建立完善相应工作机制、工作标准和办事指南,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巩固深化工作成效。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大决策和庄严承诺,各县(市)、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作为第一责任人,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察,制定任务清单,明确时间表和责任链条,确保工作措施落地生效,把推进政务服务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二)建立工作机制,强化协同配合。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加强沟通、密切合作,共同做好落实工作,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各部门要建立完善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的相关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狠抓推进落实。有关单位要加强与上级部门联系学习,针对本部门工作实际,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工作进度。
(三)强化督查检查,保障工作实效。各县(市)、各部门于每月15日前将本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报送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将负责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时报州政务公开办公室。州政府督查室将分工方案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督查计划,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全面完成。强化督查成果的运用,坚持问责和激励相结合,对不作为、消极怠工的要严查问责,对积极作为、成效突出的予以激励表扬。
附件:《自治州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任务落实分工表
附件:
《自治州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
“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任务落实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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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 |
任务 |
序号 |
落实措施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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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整合促便捷,推进线上“一网通办” |
依托自治区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
1 |
依托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为州、县(市)网上政务服务提供全流程一体化在线服务。 |
州政府办公室牵头,州行政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实施 |
2019年6月底前完成与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对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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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整合州、县(市)分散的政务服务资源和网上服务入口,加快推动政府部门业务信息系统接入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 |
州政府办公室牵头,州发改委、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实施,各县(市)、各部门配合 |
2019年6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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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依托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为州、县(市)行政服务中心、各进驻部门网上审批提供公共入口、公共通道和公共支撑,推进州、县服务大厅(平台)接入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提升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业务协同应用的能力,实现“一网通办”,让企业和群众网上办事“一次认证、全区漫游”。 |
州政府办公室牵头,州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实施,各县(市)、各部门配合 |
2019年6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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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积极对接自治区,将自治州现有平台相关数据与自治区整合。共同推动政务服务整合一体化、规范化建设。 |
州政府办公室牵头,州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实施,各县(市)、各部门配合 |
2019年6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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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 |
任务 |
序号 |
落实措施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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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整合促便捷,推进线上“一网通办” |
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
5 |
依托自治区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加快网上审批推广应用,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比例,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密等外,进驻大厅审批和服务事项原则上均应纳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理。组织相关部门制定出台网上办事管理办法,并按照相关标准规范组织实施。 |
州审改办(党委编办)牵头、州法制办配合,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实施 |
到2018年底,州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50%,各县(市)政务服务网上可办率不低于40%;到2019年底,自治州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各县(市)政务服务网上可办率不低于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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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根据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有关要求,推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各部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和互联互通,实现政务服务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 |
州审改办(党委编办)牵头,州法制办配合、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实施 |
2019年6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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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拓展网上办事广度和深度,延长网上办事链条,实现从网上咨询、网上申报到网上预审、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应上尽上、全程在线”。 |
州政府办公室牵头,州发改委、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实施,各县(市)、各部门配合 |
2019年6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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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政务服务移动应用 |
8 |
推动政务服务向“两微一端”等延伸拓展,结合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和规范政务服务移动应用建设管理,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提供移动端服务,为群众提供多样性、多渠道、便利化服务。 |
州政府办公室牵头,州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实施,各县(市)、各部门配合 |
2019年6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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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 |
州政府办公室牵头,州党委网信办、州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实施,各县(市)、各部门配合 |
2019年6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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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 |
任务 |
序号 |
落实措施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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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集成提效能,推进线下“只进一扇门” |
推动实体大厅“多门”变“一门” |
10 |
出台政务服务大厅管理办法,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完善州、县(市)、乡镇、村综合性政务大厅集中服务模式,将垂直管理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综合性政务大厅集中办理,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实现企业和群众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只进一扇门”。除因安全、场地等特殊原因外,原则上不再保留各级政府部门单独设立的服务大厅,暂不能进驻政务大厅的政务服务事项,相关责任部门在报经本级政府同意批准后,报克州行政服务中心备案。 |
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州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实施 |
到2018年底,州、县(市)级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大厅比例不低于70%,5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2019年底前,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服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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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线上线下集成融合 |
11 |
依托自治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服务大厅行政审批事项网上申报系统,增加网上预约排队功能,实时汇入网上申报、排队预约、现场排队叫号、服务评价、事项受理、审批(审查)结果和审批证照等信息,实现线上线下功能互补、无缝衔接、全过程留痕,为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下“只进一扇门”提供有力支撑。 |
州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各县(市)、各部门配合 |
2019年6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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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创新促精简,让企业和群众“最多跑一次” |
大力推进减材料、减环节 |
12 |
组织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单位,整合涉及多部门事项的共性材料,推广多业务申请表信息复用,通过“一表申请”将企业和个人基本信息材料一次收齐、后续反复使用,减少重复填写和重复提交。 |
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州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实施,各县(市)、各部门配合 |
2019年6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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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 |
任务 |
序号 |
落实措施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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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创新促精简,让企业和群众“最多跑一次” |
大力推进减材料、减环节 |
13 |
梳理必须到现场办理事项“最多跑一次”目录,充分依托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率先在企业投资项目、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动产登记等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和办理量大的高频事项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实行分步推进、分批实施。通过优化办事系统、简化办事材料、精简办事环节,让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 |
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州审改办(党委编办)、法制办、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实施,各县(市)、各部门配合 |
2018年底,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30%以上,3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到2019年底,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10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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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最多跑一次”向基层延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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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服务站点建设,推动基于互联网、自助终端、移动终端的政务服务入口全面向基层延伸,积极与自治区对接,探索依托便民警务站打造基层“一站式”综合便民服务平台。 |
州政府办公室牵头,州公安局、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实施,各县(市)、各部门配合 |
2019年6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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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共享筑根基,让“数据多跑路” |
建立完善全州数据共享交换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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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自治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为依托,加快构建全州统一、多级互联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使各部门政务审批服务信息系统通过自治区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初步实现共享。 |
州政府办公室牵头,州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实施,各县(市)、各部门配合 |
2019年6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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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统一受理、平台授权”的原则,建立数据共享授权机制。对于无条件共享且服务接口不需要管控参数的数据,由平台直接提供;有条件共享,或者无条件共享但服务接口需要管控参数的数据,由平台推送给部门受理。 |
州政府办公室牵头,州发改委、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实施,各县(市)、各部门配合 |
2019年6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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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限期反馈机制,对于数据需求申请,平台管理部门应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规范性审查,并通过平台回复受理意见,不予受理的应回复原因;由平台直接提供的数据,应于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由部门受理的数据,数据提供部门应在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
州政府办公室牵头,州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实施,各县(市)、各部门配合 |
2019年6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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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 |
任务 |
序号 |
落实措施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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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共享筑根基,让“数据多跑路” |
加快完善政务数据资源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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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循“一数一源、多源校核、动态更新”原则,构建并完善政务数据资源体系,建立并完善数据资源目录,动态更新政务数据资源,不断提升数据质量,扩大共享覆盖面,提高服务可用性。 |
州政府办公室牵头,州发改委、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实施,各县(市)、各部门配合 |
2019年6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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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完善数据共享责任清单机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共享责任,出台自治州政府部门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加强数据共享服务运行监测,全面清理并制止仅向特定企业、社会组织开放公共数据的行为。 |
州政府办公室牵头,州发改委、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实施,各县(市)、各部门配合 |
2019年6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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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对各部门数据资源收费情况和外包托管情况进行摸底调研,推动各部门全面清理本部门有偿数据服务,通过自治区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实现数据的统一共享开放。形成第一批政府部门数据开放清单,各有关部门对照清单开放本部门数据资源。 |
州发改委牵头,各县(市)、各部门配合,政府办公室督查督促 |
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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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自治区统一规范、互联互通、安全可控的数据开放网站,向社会开放数据。 |
州政府办公室牵头,州发改委、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实施,各县(市)、各部门配合 |
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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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政务信息系统改造对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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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改造各部门自有的跨层级垂直业务信息系统,与自治区各级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数据互联互通。 |
州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县(市)、各部门负责实施 |
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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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政务信息系统改造对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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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部门和运维经费审批部门建立政务信息系统清单制度,加强清单式管理,进一步摸清州、县(市)现有政务信息系统的建设资金,运维经费等情况,加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投资审批和运维经费审批的跨部门协商,建立联动机制,对于未按要求进行改造对接的,不审批新项目,不拨付运维经费。原则上不再批准单个部门建设孤立信息系统。 |
州发改委牵头,各县(市)、州财政局、审改办(党委编办)、经信委、行政服务中心配合 |
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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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政务信息系统运维经费管理,设置专用项目支出,不允许其他项目支出用于政务信息系统运维支出。 |
州财政局牵头,州审计局配合、各县(市)、各部门负责实施 |
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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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 |
任务 |
序号 |
落实措施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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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共享筑根基,让“数据多跑路” |
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信息“一网通享” |
25 |
积极推进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共享。 |
州工商局牵头,各县(市)、各部门负责实施 |
2019年6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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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依托“信用新疆”网站和新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供登记备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监督检查、质量抽检等信用信息查询和共享服务。 |
州政府办公室牵头,州发改委、工商局、质监局、行政服务中心、人民银行克州中心支行负责实施,各县(市)、各部门配合 |
2019年6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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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信息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整合市场监管相关数据资源,加强对市场环境的大数据监测分析和预测预警,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
州政府办公室牵头、州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实施 |
2019年6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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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共享筑根基,让“数据多跑路” |
加强数据共享安全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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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政务信息资源分类分级制度,制定自治州行政服务中心数据安全管理办法,明确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使用、共享、开放等环节安全保障的措施、责任主体和具体要求。 |
州行政服务中心负责 |
2019年6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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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提高自治州行政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平台的安全防护能力,制定安全保障方案,开展安全等级维护测评和备案工作。 |
州行政服务中心负责 |
2019年6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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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后,组织相关单位开展自治州政务信息资源共享风险评估和安全审查工作,不断完善《克州行政服务中心网络应急预案》,细化数据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制度,强化应急预案管理,切实做好数据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 |
州行政服务中心负责 |
2019年6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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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协作,共同推进政务服务 |
建立健全“一网通办”的标准规范 |
31 |
配合自治区加快完成电子证照库、人口综合库、法人综合库、公共信用库等规范编制工作,加快电子证照应用推广和跨部门、跨区域互认共享。 |
州政府办公室、州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局、质监局、发改委负责实施,各县(市)、各部门配合 |
2019年6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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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建立健全政务信息资源数据采集、数据质量、目录分类管理、共享交换接口、共享交换服务、平台运行管理等方面的标准。 |
州质监局牵头,各部门配合 |
2019年6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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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 |
任务 |
序号 |
落实措施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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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措施 |
建立监督举报投诉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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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热线等,畅通互动渠道,方便群众咨询办事和投诉举报,接受群众监督。 |
各县(市)、各部门负责 |
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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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建立政务服务12345服务热线,统一受理企业和群众对未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办事不便利等突出问题的举报投诉,并及时开展核查处理。 |
州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各县(市)、各部门配合 |
2019年年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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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百项问题疏解和百佳案例推广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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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百项问题疏解行动,重点聚焦企业和群众关注的身份证明、生育证明、商事服务、社保低保、就业创业、居住户籍等方面的堵点难点问题,组织进驻各窗口部门按照国家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难点问题的标准和要求,做好任务分解,逐项研究解决。 |
州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各县(市)、各部门配合 |
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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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百佳案例推广行动,深入分析总结先进经验,推动百佳案例先进经验复制落地。 |
州政府办公室牵头,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实施,各县(市)、各部门配合 |
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