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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等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2025/12/24 城事通编辑部 1.5w 阅读 155 点赞 查看原文

关于废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等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索  引  号 010478411/2025-00082 主题分类 人事工作
名        称 关于废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等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5-12-25 15:47 发布日期 2025-12-25 15:45
文        号 克人社规〔2025〕3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单位 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机构 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商业保险公司;各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218号)要求,克州人社局对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已经部门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按照“谁制定、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决定废止以克州人社局名义印发的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详见附件),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废止。

附件:克州人社局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克州人社局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号

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

1

克人社发〔2016〕29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

2

克人社发〔2017〕47号

《关于克州城镇职工个人不再缴纳大病医疗保险费的通知》

3

克人社发〔2018〕59号

《关于克州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4

克人社发〔2018〕60号

《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和起付线的通知》

5

克人社发〔2018〕98号

《关于将肺结核纳入克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报销范围内的通知》

6

克人社发〔2019〕6号

《关于调整离休人员医疗门诊费的通知》

7

克人社规发〔2021〕1号

《自治州职业培训补贴(暂行)办法》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