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孜勒苏市
政府类-政府类-政务公开

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的通知

2023/09/05 城事通编辑部 1.3w 阅读 274 点赞 查看原文
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的通知

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的通知

索  引  号 01047834X/2023-02659 主题分类 文秘工作
名        称 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3-09-05 12:26 发布日期 2023-09-06 12:26
文        号 克政发〔2023〕35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单位 克州人民政府 发布机构 克州人民政府

各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州直各单位: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18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23〕128号)要求,自治州人民政府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清理结果已经自治州十五届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谁制定、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决定废止以自治州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1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附件1)和1件政策性文件(附件2),现予以公布。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废止。

附件:1.自治州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废止、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自治州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废止政策性文件目录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3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自治州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废止、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2

自治州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废止政策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号

文件名称

1

克政办发〔2020〕21号

《关于印发<自治州实施井电双控取用地下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下载: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的通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