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孜勒苏市
政策政策文件

关于调整州级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通知

2018/01/27 城事通编辑部 1.8w 阅读 392 点赞 查看原文
索  引  号 KZ044-2019-000020 主题分类
名        称 关于调整州级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8-01-26 00:00 发布日期 2018-01-28 12:07
文        号 〔〕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单位 克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机构 克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州直各单位:

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国务院令第421号)及自治区公安厅《全区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确定工作规定(试行)》(新公办〔2017〕177号要求),经自治州人民政府同意,确定以下36家单位为州级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一、广播电台、电视台、通讯社等重要新闻单位(3家)

1.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电视台

2.克孜勒苏日报社

3.克孜勒苏柯尔克孜文出版社

二、机场、大型车站等重要交通枢纽(2家)

4.喀什车务段阿图什车站

5.克州长途汽车客运总站

三、电信、邮政、金融单位(12家)

6.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分公司

7.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分公司

8.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克州分公司

9.新疆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克孜勒苏分公司

10.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分公司

1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分行

12.中国人民银行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中心支行

1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分行

1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分行

15.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支行

16.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孜勒苏分行

17.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分行

四、教育、科研、医疗单位和大型文化、体育场所(9家)

18.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中心幼儿园

19.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实验小学

20.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第三小学

21.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第一中学

22.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第二中学

23.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第三中学

24.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职业技术学校

25.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医院

26.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维吾尔医医院

五、大型能源动力设施、水利设施和城市水、电、燃气、燃力供应设施(6家)

27.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华辰能源有限公司

28.新疆华能托什干河水电有限公司

29.综艺(克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30.克州新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3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卡拉贝利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局

32.新疆克州新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塔日水电站

六、研制、生产、销售、储存危险物品或者实验、保藏传染性菌种、毒种的单位(1家)

33.克州恒远民用爆破器材专卖有限公司

七、博物馆、档案馆和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家)

34.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

八、大型物资储备单位(1家)

35.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国家粮食储备库

九、其他需要列为治安保卫重点的单位(1家)

36.克州金盾保安押运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月2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