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孜勒苏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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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2018/04/05 城事通编辑部 1.5w 阅读 406 点赞 查看原文
索  引  号 KZ001-2018-000152 主题分类 电子政务
名        称 关于做好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8-04-04 00:00 发布日期 2018-04-06 21:47
文        号 克政办明电〔2018〕14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单位 克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机构 克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州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自治州各级政府网站管理和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和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文件要求,提升政府网站权威发布、解读政策、热点回应、引导舆论的能力和水平,建设整体联动,高效惠民的网上政府,经自治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负责协调督促,常抓不懈,并明确一名干部从事政务公开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发布公开内容,如有人员变动,及时进行交接。

二、各县(市)、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公开属性确认制度和“谁制作、谁发布、谁负责”的保障机制,实行分级管理和严格把关,严防涉密信息上网。

三、各县(市)要做好网站改版前期工作,梳理栏目设置及页面设计。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责任分解表”内容,做好本单位栏目内容的发布工作,将本单位栏目内容纸质版和电子版整理归类,以保障栏目适时更新发布。

四、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将对栏目更新情况进行日常监测和月度抽查,对未按要求及时更新栏目的单位将予以通报,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追究分管领导责任。各单位信息公开栏目更新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评。

请各单位于4月12日前将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工作人员名单(单位、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和本单位栏目内容整理收集情况纸质版加盖公章(含电子版),报送自治州电子政务办公室网站管理科。

联系人:张燕,联系电话:4235962。

附件: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责任分解表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