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孜勒苏市
失效废止失效废止文件

关于保留和废止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2017/10/10 城事通编辑部 4.4k 阅读 238 点赞 查看原文
索  引  号 KZ001-2018-000026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关于保留和废止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7-10-11 00:00 发布日期 2017-10-11 17:51
文        号 克政发〔2017〕58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单位 克州人民政府 发布机构 克州人民政府

各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州直各单位:

为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有效落实,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发〔2015〕36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16〕50号)要求,自治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对1954年至2016年期间由自治州人民政府(含革委会)、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州本级予以保留继续有效的53件、废止的96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1.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失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2017年10月1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