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孜勒苏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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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自治州消防工作考核的通知

2018/01/03 城事通编辑部 1.5w 阅读 86 点赞 查看原文
索  引  号 KZ001-2018-000062 主题分类 减灾救灾
名        称 关于开展2017年度自治州消防工作考核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8-01-02 00:00 发布日期 2018-01-04 21:34
文        号 克政办明电〔2018〕3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单位 克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机构 克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州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强化责任目标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自治州人民政府决定对2017年度消防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8年1月4日至1月12日

二、考核范围

与自治州人民政府签订201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各县(市)人民政府及各有关行业部门。

三、考核内容

1.以《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消防工作考核办法》(克政办发〔2013〕47号)为依据,对全州各县(市)、州直部门开展2017年度消防工作考核。

2.以《201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中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为依据,结合夏季消防检查、重大活动安保等专项工作,全面考核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2017年度消防工作完成情况。

四、考核方式

采取听取汇报、查看台账、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考核细则见附件1、2)。

五、相关要求

1.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对照2017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内容,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资料。

2.考核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做到认真负责,确保考评结果真实可靠。

3.考核工作结束后,自治州人民政府将对考评情况进行通报,并将检查考评情况作为各单位年度消防工作评分依据。

附件:1.2017年度自治州各县(市)人民政府消防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2.2017年度自治州各行业部门消防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